主题 |
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与金融作为——《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金融政策宣讲报告 |
作者 |
钟敏(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
调研背景 |
《若干意见》包含11章节45条意见,有4条涉及金融,明确提出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金融改革、金融服务、金融创新的新任务、新要求,这对赣州金融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把握政策机遇,发挥金融核心作用,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振兴,赣州金融业责无旁贷! |
调研时间 |
2012年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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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各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成本可算的前提下,积极创新符合地方特色的金融产品,提供差别化的金融服务;积极开发符合中小企业、“三农”、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服务中小企业、“三农”经济;积极引进和发展产业链贷款、并购贷款、银团贷款等项目融资模式;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高新技术企业集合信托、信用保险、再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保险等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探索创新农村宅基地、知识产权等抵押方式以及农村小额信贷与农业保险的联动方式;进一步完善抵押担保配套机制建设,扩展农业资产的抵押品种。探索开展对我市果园、林地、水面、养殖场、宅基地、农民自建房等农业资产的产权证明和抵押登记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农业资产的融资功能; 三要优化金融服务方式。大力推广银行卡业务等非现金工具支付,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推动金融IC卡升级运用,拓宽小额消费运用领域;积极发展以系统和应用的设计、开发、运营和维护为主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以及金融、电信、医疗、法律、教育等领域的供应链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数据处理及分析、客户服务等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重点引进和发展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建立的数据中心、呼叫中心、灾备中心、银行卡中心、培训服务中心等,为企业孵化、人才培训、公共技术服务和创业风险投资提供优质、全面的金融服务; 四要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改革试验。各金融机构要设立不同形式的中小企业专营服务机构或小企业服务中心,2012年实现市、县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中心全覆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要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构建专业化的经营与考核体系;各金融机构要增强风险管理意识,针对小企业客户风险状况,制定风险管理业务规则,培养熟悉小企业业务的风险管理经理,逐步建立与小企业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完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要认真贯彻落实对小企业授信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小企业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切实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 (五)优化环境抓落实。 立足于内,着眼于外,统筹兼顾,进一步优化金融支持环境:一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要综合运用政策、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进一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完善金融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风险意识培育,倡导诚信观念。加快征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信用评级工作,建立企业、评级机构和银行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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