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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赣州金融调研:制约基层反洗钱工作效能的因素及对策
 
作者
人行赣州中支会计财务科
 
调研背景
近年来,我国在建立健全反洗钱机制,预防和打击洗钱等经济犯罪活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而基层地区作为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前沿阵地,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当前我国反洗钱工作不断深入推进过程中,尚存在着一些因素制约着基层地区反洗钱工作效能的有效发挥。
 
调研时间
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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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人民银行总行可采取“分步设立”的方式,在全部地市中支设置反洗钱职能部门,并根据地市中支的大小配备相应专职工作人员,同时明确县级支行必须设立反洗钱岗位,指定专职人员专司反洗钱工作,从而保证基层反洗工作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二是金融机构要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统一指定所辖基层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设立专职反洗钱岗位,固定专门人员开展本单位的反洗钱工作,确保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和工作的连续性。

   (二)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作机制。

    一是建立新设金融机构报备制度。人民银行总行可通过与银监委、证监委、保监委协商,明确要求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在批准设立新的金融机构时,要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抄送同级人民银行备案。并要求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在开业后一定期限内,必须主动与当地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联系,填报相关机构信息资料,确保当地人民银行及时将新设金融机构纳入反洗钱监管体系,以消除反洗钱监管盲区;

    二是建立反洗钱激励补偿机制。可采用申请专项资金、运用反洗钱行政处罚款、按比例计提洗钱案件追缴资金等方式设立反洗钱奖励基金,专门用于奖励反洗钱工作成效突出的金融机构和业务人员,补偿基层司法机关侦查洗钱案件的办案经费,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和司法机关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

   (三)转变监管思路,改进监督方式和手段。

    一是按照风险为本的方法开展现场检查。把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作为反洗钱监管的重点内容,全面评估其反洗钱工作的风险状况,重点对高风险金融机构和高风险金融业务开展全面检查。在对银行卡、网上银行等案件多发的高风险金融业务的检查中必须充分关注高风险业务开展情况和风险环节以及风险状况,制订相应的检查操作流程。

    二是强化对金融机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的监管,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执行风险为本的政策和程序,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全面、充分地落实到各项业务制度、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中,渗透到市场拓展、客户营销和客户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切实提高其反洗钱风险控制水平。

   (四)强化反洗钱意识,提高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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