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赣州金融调研:制约基层反洗钱工作效能的因素及对策 |
作者 |
人行赣州中支会计财务科 |
调研背景 |
近年来,我国在建立健全反洗钱机制,预防和打击洗钱等经济犯罪活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而基层地区作为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前沿阵地,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当前我国反洗钱工作不断深入推进过程中,尚存在着一些因素制约着基层地区反洗钱工作效能的有效发挥。 |
调研时间 |
2010年8月 |
![]() |
励补偿机制,基层司法机关本已紧张的办案经费难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影响了司法机关对洗钱案件侦破的积极性。 (三)反洗钱监管方式和手段有待提高。 一是监管方法的风险导向性不高。基层人民银行在监管过程中,尚未按照以风险为本的的要求开展反洗钱监管,大都注重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合规性监管,对其洗钱风险的识别、控制和防范能力缺乏有效的评价和监管手段,主要体现在非现场监管中缺乏科学有效的风险监管指标,难以为现场检查提供风险导向的监管目标,在现场检查中主要是围绕其合规性展开,对其风险控制水平是否与业务规模、结构、风险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等内容缺乏评价的标准和手段。 二是监测高风险业务手段不足。目前我国网上银行、银行卡、电子交易等新兴业务迅猛发展,其资金转移便捷、隐蔽的特点为犯罪分子洗钱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而面对由此带来的洗钱风险,基层金融机构在其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资料保存、大额交易审核等方面还存在制度执行上的诸多难度,难以达到有效识别可疑交易资金,控制洗钱风险的目的。 (四)反洗钱协调运作机制不畅。 目前,基层各级人民银行在地方政府支持下,普遍建立了以人民银行为牵头单位,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税务、金融等多个单位或部门共同参与的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开展反洗钱工作协调合作。 但在工作实际中,由于联席会议参与单位单位众多,对反洗钱工作认识不一,一些职能部门认为反洗钱与己无关,消极对待反洗钱工作,导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信息收集、情报交流、工作协调等方面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难以真正发挥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应有的协调合作、交流沟通功能,造成联席会议制度流于形式,反洗钱工作效能大打折扣。 二、优化基层反洗钱工作效能的建议 (一)完善管理体制,构建完备的组织体系。 基层反洗钱工作是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基础,要有效提升基层反洗钱工作效能,必须构建完备的组织体系来组织实施反洗钱各项工作。 |
|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转到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