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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与金融作为——《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金融政策宣讲报告
 
作者
钟敏(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调研背景
《若干意见》包含11章节45条意见,有4条涉及金融,明确提出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金融改革、金融服务、金融创新的新任务、新要求,这对赣州金融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把握政策机遇,发挥金融核心作用,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振兴,赣州金融业责无旁贷!
 
调研时间
2012年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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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论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除上京对接汇报外,我们还借总行领导郭庆平、金琦前来赣州指导工作之机,详细汇报了赣南金融现状、特殊困难和诉求;在国家部委联合调研组来赣州调研期间,我们又反复与人总行、证监会、保监会的调研三组成员反复沟通,争取共识;国家发改委形成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后,我们还反复数次拜访了总行办公厅、金融研究局、货币政策司、金融稳定局、金融市场司的司局长、处长和相关干部,反复汇报赣南金融现状和沟通政策措施修改完善意见,不厌其烦,一次不行两次、多次,反复沟通、不辞辛苦,其中,最多的是我们在一个月内向总行研究局汇报了7次之多;此外,我们还到处找老乡、找熟悉的领导、托关系进行奔走呼吁。南昌中支郭云喜副行长亲自带相关处室处长到北京与人总行对接,请南昌中支高行长出面与总行司局长沟通,尽全力确保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要求。我们仅在北京的时间就累计达31天。如此大量的沟通、协调、调整及完善等艰苦细致的工作不可不谓“辛苦”。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工作得到了总行及南昌中支领导的高度认可,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任务也顺利地完成了。

    举两个小例子: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关于促进赣南苏区加快发展振兴的若干意见(代拟稿)》在金融部分中有几处内容是不能直接提出来的,一个是支持赣州打造赣粤闽湘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国务院有关领导已经明确表态,区域性金融中心不能搞了,中央只明确表示过支持上海打造金融中心。为在《若干意见》保留这条内容,我们总行领导甚至“支招”,说中央不能提的你们可以改换一种说法提出来。既要改说法,又要保持内涵不变,这可是极大地考验我们的水平、能力和智慧的时候。我中支行领导凭借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深厚的理论功底,大胆提出,既然不能提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那我们就改成区域性金融资源共享机制。建立赣粤闽湘区域性金融资源共享机制实际上就是赣粤闽湘边际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的一个过程,而区域金融一体化客观上要求必须形成一个核心,这是区域金融合作的一般规律。赣州在赣闽粤湘边际地区具有发展比较优势,具备了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前置条件,有了这个机制,无疑为我们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开了个口子。

    还有一个就是要求放松对地方法人金融信贷规划控制,确保赣南苏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贷比能够达到75%的政策诉求。对于信贷规划调控,人民银行早就明确表态,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不搞计划经济时期的规模调控了,只通过政策工具进行市场化调节。对于存贷比限制,银行业监管部门也将在新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中取消75%存贷比的硬性规定。为此,我中支行领导大胆提出,既然这个不能提,那我们就改成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满足有效信贷需求。这么一改,不仅规避了政策障碍,也为今后扫除75%的监管红线埋下了伏笔,这是一个无限大的概念,其实际意义和放大效用比原来的提法更宽、更广。可以说上述两项政策都是经过我们的争取、依靠我们智慧在全国首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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