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后金融危机时代县域民间融资情况的调查(龙南个案) |
作者 |
廖建军(人民银行龙南县支行) |
调研背景 |
随着2010年起国家各类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尤其是到了2011年的上半年国家为遏制通货膨胀制定了多项宏观调控政策,银行的“资金阀门”越关越紧。与此相对应的是,民间融资在很多县域正越来越活跃,俨然成为一些特定区域经济和民营经济资金支持的主体之一。 |
调研时间 |
2011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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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成不稳定因素。数据显示,龙南县从2000年以来,民间融融资纠纷案件多达107宗。 3、造成利率失控。民间融资的利率普遍不受约束,都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对婚丧嫁娶、治病求医、子女上学等生活性贷款和企业的急需贷款,由于借款时间的突发性和使用的急切性,借款户对融资利率基本上没有任何选择余地,易诱发高利贷行为。 4、加剧了农村资金外流的趋势。目前民间融资的使用对象主要是私营企业和农民生活消费借款,涉及到农业生产投资的寥寥可数,大部分农村资金通过民间融资渠道流入非农领域,加剧了农村资金外流的趋势,造成农村资金日益减少。 5、干扰金融秩序,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效果。民间融资使很大一部分资金游离于金融机构之外,造成大量资金“体外循环”,一定程度上分流了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也容易滋生非法金融活动,干扰国家的利率政策,扰乱金融秩序。同时,也影响了社会信用和社会资金总量统计的准确性,削弱了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能力。 6、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储户利息收入必须缴纳20%的所得税,但在民间融资活动中,国家没有相应措施进行有效规范,资金持有者的利息收入逃避了国家税收。 五、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的主要对策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商业银行要赋予基层行一定的经营自主权,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农村信用社更应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努力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强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 (二)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机构根据资金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存、贷款定价,吸引更多资金以减少民间游资,扩大对农户和中小民营企业的支持,缩小民间融资的生存发展空间。 (三)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人民银行要加强对金融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密切监控民间融资动态,引导民间融资发挥对经济金融的辅助和补充作用;政府等有关部门应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建立民营经济信用担保体系,解决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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