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后金融危机时代县域民间融资情况的调查(龙南个案) |
作者 |
廖建军(人民银行龙南县支行) |
调研背景 |
随着2010年起国家各类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尤其是到了2011年的上半年国家为遏制通货膨胀制定了多项宏观调控政策,银行的“资金阀门”越关越紧。与此相对应的是,民间融资在很多县域正越来越活跃,俨然成为一些特定区域经济和民营经济资金支持的主体之一。 |
调研时间 |
2011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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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机构贷款程序复杂,加之信贷人员“慎贷”、“恐贷”,出现银行“贷款难”,企业、个人“难贷款”的“两难”现象,使急需资金者转向民间融资。 (四)存款利率低,投资渠道窄,利益驱使成为民间融资活跃的动力。当前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为2.25%,使投资储蓄的获利空间不大;股票、期货获利空间虽大但风险也大;国债虽是居民投资的“抢手货”,但数量有限,无法满足购买需求。而民间融资利率一般高达12%—18%左右,在投资渠道较窄的情况下,利益驱使资金相对宽裕的货币持有者选择了民间融资。 四、民间融资对经济金融的影响 (一)对经济金融的正面影响。 1、民间融资在一定程序上融通了社会闲散资金,缓解了农民和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活跃了城乡经济,填补了金融支持的空白。 2、促进了中小金融机构服务水平的提高。由于民间融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和个体私营企业,其活跃和发展必然占领中小金融机构的部分信贷市场,加大它们的经营压力,同时也会促进其改善服务,加大信贷营销力度,提高自身竞争力。 3、拓宽了投资渠道,带动了民间投资的发展。存款利率偏低及利息税的征收,迅速发展的个体工商业对资金的巨大需求,促使部分民间资金转向生产和经营投资,既缓解了银行信贷压力,又扩展了民间投、融资渠道,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对经济金融的负面影响。 1、冲击国家产业政策,造成资源浪费,不利于国家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资金的有效配置。如一些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在国家货币政策调控下,金融部门收回贷款或减少贷款。个别企业在利益驱动下,通过民间融资继续生产经营,甚至扩大生产规模,造成资源浪费和影响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 2、影响社会稳定。民间融资法律约束力差,手续不规范,大都采用白条方式,担保简单,在借款期限的掌握上人为因素较大,不能合理确定借款周期,而且资金所有者不能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一旦借款人由于天灾人祸等原因不能按时还款,有可能引发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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