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赣州金融调研:大力加强诚信建设 稳健发展县域保险 |
作者 |
谢述连 (太平洋人寿赣州中心支公司) |
调研背景 |
近年来,赣州县域保险得到快速的发展,县域保险业务正日益成为全市各保险公司的重要业务来源。然而,保险作为一种以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承诺,诚信问题就一直制约着县域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本文针对赣州县域保险业诚信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就如何加强县域保险业诚信建设提出了建议。 |
调研时间 |
2010年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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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文化中是被大力倡导的。 诚信的伦理意义体现在处理人与人的社会交往关系之中,由交往关系而产生互信伦理关系。维系这种伦理关系的基础是员工个人把自己的信任或信赖寄托在与其发生交往的他人的正直和忠实之上。因此,诚信的核心在于信任。孔子在谈到当政者与公众的关系时说:“民无信而不立”,意指如果人民不信任当政者,国家朝政就不能立脚。信是“立脚之本”。在这个意义上,诚信就蕴涵了政治伦理的意味,它反映和调整的是当政者与百姓之间的伦理关系。荀子有一句名言,“耻不言,不耻不见信”。其意是说,耻于自己不能有诚信,不耻于不被别人诚信。这是对自身如何讲诚信的一种理解,即是检查和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讲诚信,从自己做起。 使每个干部员工树立起“耻不信”的意识,被此信任的诚信文化就能在县域保险业中得到弘扬和发展。 诚信文化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意识的时代要求,明确了保险公司员工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诚信文化是县域保险业长期成功的有力保障。 二、 规范员工行为,完善诚信制度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规范有序的保险市场需要建立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和规范交易行为的诚信制度,制度是一种被制定出来的行为守则,保险业诚信建设同样需要制度保障,建立良好的保险诚信体系,不仅要靠道义劝说、良心约束,更要靠法律和制度规范。 完善诚信制度是规范员工行为的重要手段,是完善诚信服务的有力保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规章是保险兴业的关键,要针对员工的岗位特点,把制度体系建设作为完善诚信机制的一条主线,大到行政管理,小到着装举止都应有较明确的规定和具体标准。在认真贯彻、执行保监局制定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险从业机构员工诚信档案信息系统操作规程》、《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管理办法》、《保险代理人不良信用行为管理办法》的同时,尽快制定切合实际的《服务电话管理办法》、《机构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规定》、《营销人员道德行为条例》等等,为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三、 加强内部管理,营造诚信氛围 通过早夕会对干部员工进行诚信教育,学习《论语》、《营销人员道德行为(暂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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