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加强寿险行业风险管控 促进赣州金融稳健发展 |
作者 |
胡德琮 (中国人寿保险赣州分公司 高级经济师) |
调研背景 |
保险作为金融经济一大支柱产业,起着稳定和调节金融经济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人寿保险公司面临着机遇和挑战。面对中国与世界经济接轨的良好时机,不仅要深化改革,增强企业活力,而且更要深化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经营风险控制程度,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
调研时间 |
2011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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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得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新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3.广大客户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对公司规范经营的期望值越来越高。随着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培训,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同时,随着保险产品广泛宣传和理赔案例的深入人心,客户对保险的服务质量需求提高,主动维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自身利益的意识在不断强化,期盼人寿保险公司能规范经营。 二、分析寿险业风险因素形成的原因 当前,除了上述三因素外,还有少数领导干部重发展、轻管理的现象较为突出,员工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强,公司内控管理薄弱,服务质量不高,唯保费论英雄观念仍然存在等,为此,分析寿险业风险因素形成的主要原因有: (一)认识上的欠缺 (二)督查上的欠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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