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基层金融守押中心管理需加强 |
作者 |
叶国全 |
调研背景 |
有关资料显示,部分县(市)基层金融守押中心目前普遍存在管理职能弱化、内控机制缺失、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给金融机构的现金押运留下了诸多隐患。近日,笔者就县(市)基层金融守押中心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进行了分析。 |
调研时间 |
2010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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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本金不足。 多数金融机构规定,金融守押中心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资本须达200万元以上,方能移交,否则主管行不予审批。但资料显示,多数县(市)的金融守押中心资本金均在10—50万之间,达不到金融机构的规定,导致守押工作移交给了县金融守押中心的金融机构并不多。 (五)体制不适应。 目前,部分县(市)的金融守押中心在体制建设、制度建设上存在政企不分、缺乏活力、产权不明晰、管理滞后等顽疾,严重地影响了企业发展。 二、解决的建议 一是各金融机构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守押市场化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省(或市)公安、人行和银监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守押市场化工作要联合发文,统一操作规章、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用人条件;三是认真抓好落实,完善守押市场化制度建设。要认真审核完善合同制度、交接和守库制度,严把营业款箱(包)交接和金库守卫环节风险;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做好与金融守押中心沟通协调。五是各级金融机构要与金融守押中心建立会商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守押中出现的问题。六是建议守押人员应履行必要的担保手续,并留取指纹、掌纹,杜绝新守押人员不培训就上岗服务的现象。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政法、银监、银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对守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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