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作者:余晓洁、赵超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8日
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 (记者余晓洁、赵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28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报告时表示,尽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贯彻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面临的新情况需要研究解决。
报告指出,农村土地承包法已实施8年,目前还有少数地方,主要是一些城郊地区没有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全国约有3.5%近800万农户没有签订家庭承包合同,9.2%近2100万户承包户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有的地方在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频繁调整承包地,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流转规模有所增加。但土地流转中不规范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如有的采用口头协议流转或由村委会代替农民签订流转合同;有的流转期限过长,流转价格偏低;有的企业由于经营失误,无法履约,给转出土地的农户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等。
同时,由于土地流转服务还不够,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农民在流转中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到位,不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另外,有些地方对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监管不力,用途上存在“非粮化”、“非农化”和“非林化”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土地撂荒现象。
为进一步解决好“两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建议,提高对“两法”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执法能力;认真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加强规范管理、服务。
今年8月至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湖南、安徽、吉林、河北、山东、甘肃六省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同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