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潘玉蓉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30日
南方日报讯 (记者/潘玉蓉)昨日,在深圳国内银行业同业公会与小额贷款协会共同举办的会议上,市金融办主任肖亚非在发言中称,在对深圳民间借贷的摸底调查中发现,深圳通过信托等渠道形成的民间贷款约有1500亿元,纯民间借贷约3000亿元,4500亿元的民间借贷总额占深圳全社会信贷总量的20%左右。
“民间信贷”并不能单纯地与“高利贷”画等号。民间信贷的准确含义应该是指普通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意见表示真实即认定有效,因为借贷产生的抵押也相应有效,但是借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比如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的4倍。
肖亚非表示,对于民间借贷应该加以引导,引导政策要顺应民间借贷阳光化的趋势。未来,深圳市政府考虑将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便于其更早识别贷款风险。另外,金融办还将抓紧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系统。
会上记者还了解到,截至6月底,32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为深圳企业提供200亿元融资,其“短、小、频、急”的特点使之受到个体户、创业者的青睐。
据深圳小额贷款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泽云介绍,深圳小额贷款公司正式开业运营的有32家,注册资本合计38.2亿元。自开业以来,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30万笔以上,为社会解决资金215.14亿元。其中,15家公司的中小微型企业客户数量累计2万家以上,5家公司的个体商户、个人创业者客户数量累计超过20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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