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押汇 : 进口押汇是开证行给予进口商(开证申请人)的一项短期融资便利。如果您的企业(开证申请人)在我行减免保证金开立信用证后,在单证相符须对外承担付款责任时临时资金短缺,无法全额对外付款,经我行同意后可为您提供融资,先行垫付款项给国外银行或出口商,您的企业只要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我行押汇贷款及利息。 业务优势 进口押汇作为减免保证金开证项下的融资方式,操作较为简便,相对于外汇贷款,可以简化外汇管理部门审批程序。 通过即期信用证与进口押汇结合使用,为进口商提供了一个替代远期信用证的融资方式。 适合对象 进口押汇适用于贸易进行频繁、资金周转紧凑,但同时管理较规范,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经营状况正常,贸易质量较可靠的有进出口业务的贸易公司。 进口押汇种类 按照担保方式不同,我行目前叙做的进口押汇包括: (1)信用押汇:即无担保押汇 (2)凭进口货物仓单押汇:凭进口商出具的信托收据以信用证项下进口货物及其存仓仓单为质物叙做押汇,进口商提货时以相应货款存入我行,换取相应仓单; (3)担保押汇:指押汇担保为除进口仓单质押以外的担保方式,如抵押、质押、保证等。目前我行接受的进口押汇申请限于即期信用证项下。 进口押汇金额、期限、币种、利率 押汇金额:为进口信用证项下到单时需要对外支付的金额扣除开证申请人已缴存的保证金后的差额。 押汇期限:根据开证申请人申请、贸易循环实际需要酌定,申请的押汇期限自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90天,最长不得超过180天。进口押汇不得展期。 押汇币种:进口押汇一般以信用证汇票币种发放(人民币、美元、日元、欧元、港币、英镑或者其他我行外汇牌价挂牌币种)。 押汇利率:押汇币种为人民币的,押汇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息;押汇币种为外币的,押汇利率以我行公布的同档期该币种贷款基准利率为参照上浮。计息日自对外付汇日起,至押汇归还日止,利随本清。 二、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 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是指您的企业(信用证受益人)在向我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议付时,我行(议付行)根据您的申请,凭您提交的全套单证相符的单据作为质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参照票面金额将款项垫付给您的企业,然后向开证行寄单索汇,并向您的企业收取押汇利息和银行费用并保留追索权的一种短期出口融资业务。 业务优势 与信用证结合紧密的一种融资方式,出口企业可以通过出口押汇加速资金周转,扩大出口贸易规模。 由于以单证相符的单据为质押,因此是信用证项下最为容易取得的一种融资方式、操作也较为简便。 适合对象 出口业务在主营业务中占比较大,对资金周转速度要求较高的的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及自营进出口企业。 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金额、期限、币种、利率 出口押汇金额,按照您的押汇申请和议付金额,预留估算需支付押汇利息和需扣收银行费用的金额额度,余额为押汇金额。 出口押汇的期限,自押汇之日起至预计信用证收汇日止,即期信用证项下押汇原则上应不超过21天,远期信用证项下押汇原则上应不超过开证行承兑付款日的后五个工作日。 出口押汇的币种,为信用证项下汇票币种,一般为美元、港币、日元、欧元、英镑等。 出口押汇利率,按照国际金融市场的状况、我行筹资成本、开证行资信状况等因素确定。 三、托收项下出口押汇 : 托收项下出口押汇是指为了解决您的企业在出口托收项下款项尚未收妥入账前的临时资金周转问题,在您提供了适合的担保方式的前提下,由我行(押汇行)为您提供的一种短期融资业务。 业务优势 是我行在出口托收项下为您提供的一种便捷的融资方式。 具有相当灵活性,我行对于出口托收的交单条件不做限制,付款交单或者承兑交单的托收均可在我行办理押汇。 适合对象 您的企业如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出口托收作为结算方式,即可凭托收项下的托收单据向我行申请叙做托收项下的出口押汇。 托收项下出口押汇的币种、利率、期限 押汇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港币、英镑或者其他我行外汇牌价挂牌币种,原则上应以原币押汇,偿还押汇的币种与押汇币种应当一致。 押汇利率参照我行公布的同档期押汇币种贷款的参考利率与您协商确定。 押汇金额比例由我行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最高额为托收票据票面金额的90%。待托收收汇后,我行将按实结清押汇本息和我行费用,余款划入您的企业账户。 对于即期付款交单的托收,押汇期限为在途和提示付款期间,一般不超过30天;对于远期付款交单或者承兑交单的托收,押汇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押汇不能展期。
赣ICP备09002848号 赣公网安备 36070002000031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