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宏观经济 >> 正文内容

美国对华光伏二次双反祸及逾30亿美元出口额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1日

    作为战略同盟且同居北美市场,加拿大必须跟美国步调一致
 
  ■本报记者 于 南
 
  根据计划,今天(12月11日)是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光伏二次“双反”最终裁决的日子。而在临近12月11日的一段时间内,人们并未看到有关终裁的任何官方信息,甚至是在曾被寄望化解矛盾的APEC峰会上,这一话题都没被提起。
 
  业界据此判断,中国光伏在美国市场的窘境恐难扭转。市场曾悲观预测,倘若美国对华光伏二次“双反”落定,其将祸及中国光伏逾30亿美元的出口额。
 
  而屋漏偏逢连夜雨,在美国“双反”终裁发布的前夜(12月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正式启动了对原产于或自中国进口的太阳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一位熟悉北美市场的业界人士就此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其实是连锁反应。加拿大对中国光伏‘开刀’并不出人意料”。原因大致有二,首先,作为战略同盟且同居北美市场,加拿大必须跟美国步调一致;其次,加拿大光伏产业的确已从最辉煌时的近百家企业,衰败到了如今的十余家。而北美市场预期并未缩减,排挤中国光伏,则市场空缺将主要由加拿大、美国以及欧洲光伏产业补足。
 
  争取二次“双反”和解动力不足
 
  正如相关媒体报道,如今中国光伏业界面对加拿大“双反”、美国二次“双反”已不如当初那般“亢奋”。但这绝不意味着加拿大、美国市场对中国光伏不重要。
 
  “中国光伏现阶段的确可以通过国内及其它新兴市场,弥补欧美市场的损失。但长期来看,欧美国家光伏市场具有高成长性,是丟不得的市场。”某光伏企业高层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除此以外,业界漠视接踵而来的‘双反’,尤其是影响最为恶劣的美国二次‘双反’还有一个原因:即便通过努力化解了二次‘双反’,也无法挽回一次‘双反’时已定的败局”。
 
  美国于2012年10月11日公布的一次对华光伏“双反”终裁结果显示, 凡出口到美国的中国光伏产品必须缴纳18.32%-249.96%的反倾销关税,以及缴纳14.78%-15.97%的反补贴关税。
 
  不过,在此前后,中国光伏以“曲线救国”的方式,合理地规避了关税。企业们纷纷以中国台湾生产的光伏电池,在国内组装成组件,再销往美国。
 
  为了彻底堵死中国光伏的“曲线救国”道路,2014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决定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发起二次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与第一次有所不同,此番调查对象除了中国大陆外,还有中国台湾。
 
  今年6月份和7月份,美国商务部分别宣布初步认定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出口到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补贴和倾销行为,初步裁定对中国进口太阳能面板征收26.89%至35.21%的反补贴税,以及中国大陆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6.33%至165.04%,中国台湾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7.59%至44.18%。
 
  “虽然在一次‘双反’后,中国光伏采取采购我国台湾电池的方式规避了关税,甚至在美国市场赢得了更多的占有率,但这也极度压榨了中国光伏的利润。而尽管二次‘双反’的打击是毁灭性的,将其扭转,结果也不会比一次‘双反’更好。”上述企业高层向记者表示,“由此,业界,尤其是制造端下游企业丧失了争取和解的动力”。
 
  中国光伏在手谈判筹码丧失效力
 
  以中欧光伏争端为鉴,得来最终的“和解”,绝不是各自礼让的结果。而是因为谈判筹码的分量足够。而就美国二次“双反”,中国光伏手上本来也有一张牌。
 
  2014年1月20日,经过翔实的调查,我国商务部实施了“对美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53.3%-57%反倾销税”的贸易救济措施;此后又于8月14日暂停了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受理(“58号文”,相当于暂时禁止了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
 
  根据“58号文”,之所以会暂时禁止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原因是我国“2014年1月20日对自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和2014年5月1日对自欧盟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后,我国加工贸易项下多晶硅进口出现了激增”。
 
  业界普遍认为,“58号文”是一补救举措。如此一来,“对美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53.3%-57%反倾销税”的贸易救济措施才能真正产生威慑力,通过给美国多晶硅“巨头”施加压力,从而迫使其游说政府和业界,在美国对华光伏二次“双反”中让步。
 
  奈何,“58号文”发布后的两周内(8月14日-8月29日),基层部门突击审批了逾10万吨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申请。而本可作为与美国就二次“双反”进行谈判的这张牌,随之丧失了效力。
 
  对于未来,Solarbuzz分析师廉锐博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加拿大政策面素来就有保护本土产业的作风。此前其曾要求本土产品必须在本国生产的光伏组件中占有一定比例。此后,曾有相关方将之告上WTO,加拿大最终被要求改正。而今,加国又通过‘双反’变相保护本土产业。不过,考虑市场规模,加拿大双反对中国光伏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但相比之下,美国二次双反的影响则将非常剧烈”。

分享:

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