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深度视野 >> 正文内容

节俭风吹进典当行 新年思变是当务之急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记者胡萍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5日

  回首刚刚过去的新年,“节俭”之风随处可见:请客送礼的少了、大吃大喝的少了、餐饮垃圾也减少了,这股“节俭”风典当行也感同身受。

  春节长假刚过,在典当行工作的小周即感受到一阵“冷”风。“今年最明显的一个变化就是礼品变现业务减少了。”小周说:“往年这个时候,各种礼品回收非常火爆,好多市民拿着各种礼品和电子产品到典当行变现。但今年,来典当行办理变现业务的顾客明显减少了。”据宝瑞通典当行数据显示,以往年末礼品变现都会带动年末业务量20%~30%,但今年年末变现业务量变化不明显。

  具体分析该项业务减少的原因,宝瑞通典当行民品经营中心总经理王德强表示:“自2012年年末开始,北京市积极倡导‘拼节俭、倡环保、微过年’,为了响应号召,不少企业纷纷选择不开年会,一切从简,所以连带着来典当行变现的人都少了。”该店的一位老顾客张女士告诉记者,以前除了定期到典当行“淘宝”外,每年春节前后,她都会拿着几样物件到典当行变现。但是今年却没什么可变现的了,“以前都是子女单位的年会礼品或是春节礼品,不是相机就是手机电脑,用不上的我就拿到这里变现,里外里我也不亏,换了现金还可以在典当行淘些饰品送给亲戚朋友。今年,大多数公司响应‘节俭过年’的号召,这不,没什么要变现的了。”张女士说。

  事实上,从另一个角度分析,当行业感受到“冷”风吹进之时,或许,正是典当行业冷静思变之机。

  过去数年,典当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行业数量、业务规模都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典当企业超过6000家,2012年1月~11月,全国典当行业实现典当总额2425.1亿元、营业收入103.3亿元、利润总额37.7亿元。以北京为例,2005年北京只有几十家典当行,到现在已经达到300余家(含分支机构)。然而,企业数量多了,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我们看到,行业规模稳步扩大,个体规模却普遍较小;行业发展速度很快,法律法规建设却明显滞后;家族式企业当道,现代典当经营、管理模式仍在探索,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或流于形式。

  进入2013年,典当行业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来自业内的分析认为,首先是来自行业内的竞争逐渐加剧。近几年,社会对典当行业的认识不断转变,典当行业自身的服务功能也在不断增强,经营成果也很喜人,因此受到社会一部分投资者的追捧。行业规模扩展迅速,全国典当行家数逐年倍增。但是受典当业务特点影响,典当行大多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加之各个典当行在从事业务种类方面都大同小异,最终导致行业内出现通过降低贷款费用率抢夺客户的现象。其次,行业外竞争一直存在。在业内竞争加剧的同时,典当业的经营空间也在被无情压缩。一是银行金融机构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逐步降低门槛,一些中小企业出于成本考虑仍将选择银行进行融资;二是相关行业如担保、投资、拍卖等也以不同方式“或明或暗”地抢占了融资市场份额;根据国家加大对“三农”资金支持的政策,银监会已准备批准设立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银行机构,并已在六个省区进行试点,这些机构全面推出以后,将有可能占领县城及农村地区的大部分融资市场。此外,欧债危机和房地产调控也是当前影响典当行业的主要因素。从目前的形势看,欧债危机尚无消退迹象,房地产调控也绝不会松懈,以房地产典当为主营业务的典当行能否走出困境尚难有定论。据了解,在典当的三大业务比重中,房地产典当额占典当总额五成以上,主要原因是房地产评估难度相对较低、业务额大,典当企业在业务人才缺乏的情况下选择房地产抵押意愿较强。

  鉴于此,业内人士认为,典当行业要走出困境就应该改变思路,转变业务重点,充分发挥自身短、小、快的优势,利用好倒逼效应,在创新中不断开拓新的业务空间,走多业并举、特色经营的路子。典当行是一个特殊的商业行业,它的发展离不开国家大的经济环境。而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下,我国的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一部分,必然受其影响。因此,做典当行的人一定要时刻关注国内和国际经济形势,多从大局上认识思考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把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同时,要始终坚持合规、审慎的原则做好每一笔业务。去年末,商务部下发了《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对典当企业提出严格要求,目的是为了引导典当行业朝着规范化、品牌化、规模化和连锁化的方向发展。

  我们看到,一些典当行业已经着手在新形势中积极思索与谋变。比如,有的典当行充分利用当品鉴定、拍卖、咨询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将收藏品鉴定作为一项主业;还有的典当行进军农村市场,力图成为“支农”的重要力量;更多典当行定位以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较好地满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成为我国以银行为主的主流融资市场的有益补充。

分享:

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李华林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