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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一般准备金计提比例调高至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8日

    金融企业一般准备金计提比例将由1%提高至1.5%。

财政部17日发布《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要求金融企业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而此前对这一比例的要求仅为1%。

新《办法》不仅提高了一般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对信贷资产风险系数也有所调整。总体上提高了信贷资产的标准风险系数。

其中,信贷资产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风险分类,标准风险系数暂定为: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对于其他风险资产可参照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采用的标准风险系数不得低于上述信贷资产标准风险系数。而现行办法中对贷款损失的专项准备的计提比例为,关注类2%,次级类25%,可疑类50%,损失类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资产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对于这一比例难以一次性达到的,财政部表示:可以分年到位,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李丹丹 郭一信)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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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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