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5日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统一部署,2012年我省仍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凡购买下乡补贴产品的本省农民,每类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可享受补贴数量为两台(件)。
笔者2月3日从商务部门获悉,主要家电产品的补贴标准为:彩电产品,价格在3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3500元至7000元,每台按455元定额补贴;冰箱(含冰柜)价格在2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500元至4000元,每台按325元定额补贴;手机价格在1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1000元至2000元,每台按130元定额补贴;洗衣机价格2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000元至3500元,每台按260元定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