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30日
我市一酒店在消防部门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贴上封条后,不仅拒不整改火灾隐患,还擅自撕毁封条。近日,章贡区消防大队依法对该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袁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近日,章贡区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赣州火车站附近的新林源大酒店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等火灾隐患,严重威胁着公共安全。消防监督人员依法对该酒店采取临时查封措施,要求其停业整改。
1月10日,消防监督人员对该酒店进行复查时发现,新林源大酒店管理人在未向消防部门提出申请同意的情况下,不但没有按要求整改火灾隐患,而且擅自撕毁封条后照常营业,该酒店的行为已经违法。章贡区消防大队通过依法调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给予袁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1月13日,新林源大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袁某被依法交送赣州市拘留所执行拘留处罚。(陈志浩 记者谢东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