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
近日,在赣州市一公司上班的陕西籍宋女士为家乡的亲友购买了8箱脐橙,并委托城区一家物流公司托运,可脐橙被送错了地点,而物流公司只同意返还托运费用,这种做法让她气愤不已。
2011年12月11日,宋女士购买了8箱赣南脐橙,打算寄回陕西老家,她委托了城区一家物流公司托运。然而,2012年1月10日,将近1个月时间过去了,家乡的亲友仍然没有收到她寄出去的脐橙。物流公司给宋女士的答复则是脐橙被送错了地点,且只同意将托运费用返还给她,8箱脐橙的损失则不予赔偿。这一处理结果让宋女士非常气愤,于是,她便向章贡区工商部门投诉。
1月12日,章贡区工商局沙河直属分局接到投诉后及时前往该物流公司处理,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物流公司同意赔偿宋女士8箱脐橙的损失。
最终,宋女士如愿拿到了8箱脐橙及物流托运费用共计400余元。(温春海 见习记者朱国操 实习生谌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