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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一号文件聚焦金融 我市农信社加速改制农商行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记者肖春华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

    本站讯(记者肖春华) 为深化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组建本地法人的农村商业银行,全力推进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1月8日,市委出台2012年一号文件——《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一号文件聚焦金融,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我市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政策举措,标志着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步入了快车道。

   《指导意见》阐述了我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重大意义。一是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是我市打造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需要。二是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是促进我市农村信用社实现快速发展的需要。三是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是引导金融加大支持县域经济建设的需要。

   《指导意见》确立了深化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必须把握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不改变、方向不动摇、力度不减弱;坚持政企分开、股份制改造、市场化运作;坚持高起点、严要求,扎实推进、彻底改革;坚持完善治理结构和合理设置股权结构。同时科学地提出了建立现代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目标,最终将农村信用社组建成“产权明晰、资本充足、内控有力、服务优质、效益良好”统一法人的“赣州农村商业银行”,更好地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有力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了深化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实施步骤。决定成立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的农村信用社改革领导小组,各县(市、区)相应成立由县(市、区)政府县(市、区)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市、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在县(市、区)农村信用社,办公室主任由农村信用社理事长担任,具体负责牵头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日常工作。

   《指导意见》要求,各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推动组建进程,尽早启动筹建工作,要按照银监会要求,依据《赣州市农村信用社组建县级农村商业银行股权改造实施方案》,规范股权结构,要按照有关制度要求,依据《赣州市农村信用社组建县级农村商业银行清产核资工作指引》,全面清产核资,消化不良资产。

   《指导意见》强调,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凡是农商行组建中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的应全力予以支持配合,想方设法把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坚决落实到位。

    2011年11月11日,我市召开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史文清出席会议并讲话。史文清在讲话中说,当前,要抓紧抓好建设规划、企业上市、农信社改革等三个重要文件的出台和落实,充分发挥文件的指导作用和政策效应。市委以《指导意见》作为2012年一号文件出台,旨在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史文清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

    目前,我市组建赣州农村商业银行的工作进展顺利。章贡区农村信用社已在2011年率先冠名组建赣州农村商业银行;2011年12月30日,赣州农村商业银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复筹建;其他农村信用社计划在2012年完成组建工作,并争取在2012年组建成市级统一法人的农村商业银行。(赣州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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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金融网

责任编辑: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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