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3日
“太好了,我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5楼所有住户。”1月11日,赣州市大公路9号5楼住户何先生兴奋地说。当日下午,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在大公路9号建违章建筑的一公司正式下达了强行拆除决定书,解决了困扰5楼住户们近一个月的烦心事。
违章扩建 出入受阻
2011年12月18日,赣州市大公路9号5楼住户们致电记者:“楼下一至四楼的一家商户正在违章扩建,施工材料堵住了公共楼道及出口,另外,商家还想单独使用公共楼道,另建一个简易铁质楼梯,供我们上下5楼。老人、小孩的安全和我们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
当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大公路9号一至四楼正在施工,一楼店面的扩建占用了人行道,路面堆满了拆卸的废砖土块,下水道污水外流,臭气难闻。记者了解到,该楼一到四层被一家公司租赁,五楼居住了11家住户,住户们打听得知,该公司将搞旅馆,为了方便管理,想单独使用公共楼道,打算在楼后外面另搭一个露天铁梯直接通五楼。5楼住户们得知后一致表示反对,并找到了该公司工程负责人反映。
一住户对记者说:“50余名居民中,上有老人,下有小孩,怎么可能使用简易铁楼梯,下雨下雪怎么办?住户的权益如何保障?”住户苏先生说:“前几天,承租的公司在一楼施工时,把下水道弄坏了,污水流在马路上。碎石、水泥块堆满了进出的楼梯口,让我们怎么过?”
险酿冲突 民警解围
记者从5楼住户们那得知,2011年12月16日,他们曾向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公路片区负责人投诉。城管执法人员到现场勘察后指出,该公司扩建的砖混结构建筑属违章搭建,应立即停工。但是,工程队在城管执法人员走后,仍然继续施工。第二天,住户们便纷纷下楼阻止工程队施工,还差点与施工人员发生冲突。后来在“110”民警的调解下,得以平息。
该公司工程负责人黄先生告诉记者,他并不是老板,一楼店面改建是为了与附近店面持平,至于水管破裂,是因为原先用户水管老化,他们会铺设新的下水管道,工程完工后肯定不会影响五楼住户的出入。
2011年12月19日,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当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栋楼楼下路面的所有施工废料均已被清理。
城管责令 自行拆除
1月11日上午,该楼住户们再次向记者反映,楼下违章建筑已停工多日,但仍未拆除。记者赶到现场后,住户何先生说:“工程虽已停工,但原来的大门被施工人员拆除,一直没有再安装,近期常有不明人员上楼,各住户很担心安全问题,这责任谁来担当?”
当日下午,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大队第一中队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正式向该公司下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强制拆除决定书称该公司所建违章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责令该公司于1月17日前将违章搭建的砖混结构自行拆除。(赖征宇 记者谢东琳 实习生刘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