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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有调整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1月10日,记者从赣州市社保局了解到,从2012年1月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有了一定调整。根据新的社保缴费基数,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根据选择的不同档次,每月需要多缴50元或60元不等的社保金,每月最低需要缴纳280元。

  据了解,本次调整的对象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临时工、钟点工和家政服务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是根据我市2011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确定的。其中,第一档维持1400元不变,第二档由原先的1600元提高至1850元,第三档由2000元提高至2300元。这就意味着选择第二档和第三档的市民每月分别要比上年度多缴50元和60元的社保金。

  市社保局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自由选择其中一档。缴费基数选定后,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不再变更。(见习记者杨明玉)

灵活就业人员具体缴费标准

    档次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缴费基数(元)  1400 1850 2300 

缴费比例     20%  20%  20%

月缴费额(元)  280  370  460

年缴费额(元)  3360  4440 5520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杨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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