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0日
我市发布两节餐饮消费安全温馨提示
节日在外就餐三注意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市民在外就餐次数相应增加,为保障市民的餐饮消费安全,12月29日,赣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所发出温馨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欢度佳节之际勿忘饮食安全。
就餐:选择有资质的饭店
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在外出就餐消费时,应选择具备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合法营业证件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其食品安全状况得不到保证,而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此外,消费者尽量不光顾节日期间客流量陡增的餐饮单位。“突然集中增加供应量,可能导致餐饮单位超负荷运转,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该所相关负责人提醒,为确保安全,市民最好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小摊点用餐。
点菜:卤菜凉菜要慎食
消费提示中还特别提出,广大市民就餐时要慎食卤熟食、盒饭、冷荤、凉菜等食物,慎食或不生食海(河)鲜水产品等易过敏的食品,不选择四季豆、野生蘑菇等易中毒的食品和从未食用过的野生植物食品。
“市民应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口感是否变质,如发现异常要及时停止使用。”此外,市民就餐时应注意节制,暴饮暴食会增加肠胃负担,可能诱发急性肠胃炎等疾病,尤其是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投诉:注意保留证据
该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市民在外就餐后,一旦有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消化道疾病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同时,要注意保留好剩余食品和吐泻物,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
广大市民若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所的投诉举报电话8223829。(汪志霞 见习记者朱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