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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一直亮着水哗哗直流 房东损失不小已报案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6日

    “租房未到期,房客突然搬走,走时还故意用胶带封地漏,且打开家里所有的水龙头、电灯、空调……结果‘水漫金山’。”12月22日,市民郑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称,她的房子出租后,房客竟将房间弄得一塌糊涂再悄然搬走。

  当日,记者在赣州市黄屋坪路星光华城13楼郑女士家里看到,房间已经打扫干净,桌椅也摆放整齐,但在客厅四周的墙脚上,水印清晰可见。“厨房里橱柜的门闩坏了,地漏也被胶带封得严严实实,两间卧室里的床和衣柜也被破坏。”郑女士说,当日凌晨30分,她接到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她家里漏水了。她忙让亲戚王先生查看情况,由于没有钥匙,王先生没有进到屋内,只是与保安一起把水电的总闸关掉了,并把溢出楼道的水清扫干净。

  当日上午10时许,当郑女士打开屋门,眼前的景象让她傻了眼:屋内一片狼藉,客厅、两个卧室、厨房、卫生间到处都是积水,屋内还不时传来哗哗的流水声。眼看积水就要漫过脚踝,郑女士赶紧进去,将所有的水龙头关了。另外,她发现,除水龙头外,家里所有的灯及两台空调也都开着。将屋内积水清理干净后,郑女士仔细查看家里的家具,发现家具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我的家具都是新买的,现在煤气灶无法使用,橱柜和床都被破坏了,估计损失至少6000元。”

  据介绍,今年6月,郑女士将星光华城13楼的一套房子租给了外地女子王某,合同上写的租期为一年,租住期间王某如果毁坏家具,需按原价赔偿,王某交了半年的房租并付了4000元押金。“我们无冤无仇,她突然搬走也不说一声,家里的水龙头估计开了一整天,不知道浪费了多少水。”郑女士告诉记者,租房者与她从未有冲突,租房者的行为真让人无法理解。由于长时间积水,水渗到楼下住户家中,楼下住户的天花板及卧室里的被子都是湿的,并要求郑女士赔偿损失。

  郑女士多次拨打租房者的电话,试图联系上她,但对方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赣州康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名毕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租房者王某拖欠物业公司10月至12月份的物业费,加上7月至12月的水电费,估计达600余元。他们多次催促其交钱,没想到她搬走了。12月23日,该物业公司一名杨姓保安说,租房者离开前曾向其透露过很想退房。“租郑女士家房子的那个年轻女子说,老板委托她们在这负责公司的事,但几个月来老板不给她们发工资,她们没有钱吃饭,想和房东商量,退掉房子回家,但房东不让她退,也不让她将房子转租,也不退还押金。”

  对于造成的财产损失该由谁赔偿,记者咨询了江西红土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国信。他告诉记者,郑女士应先到派出所报案,警方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5000元以上构成犯罪,在追究租房者的法律责任的同时可以按危害公私财产罪要求租房者赔偿郑女士及楼下住户的损失。

  目前,郑女士已向章贡公安分局东外派出所报案。(实习生谢星星)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谢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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