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7日
12月15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鉴于目前物价上涨的现状,我市决定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再次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中心城区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6个月共120元,3.4万余人受益。
今年三季度以来,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数月高位攀升,让市民的生活成本越来越高,尤其是低收入居民更是倍感压力。鉴于物价上涨的现状,已符合江西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规定的启动条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再次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中心城区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补贴。这是我市继今年上半年对低收入居民发放价格补贴后,又一次利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困难群众。
据介绍,这次价格补贴的范围是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州开发区)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四类低收入群体;补贴时间为今年7月至12月共6个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共120元;补贴办法由市物价局根据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补贴人数提出具体补贴资金使用计划,市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发放,并在2012年1月上旬前一次性发放到位。这次发放价格补贴共启动价格调节基金416.148万元,将惠及我市低收入群体346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