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赣州社会新闻 >> 正文内容

说是帮找工作 实为骗人钱财 大余一男子被判刑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9日

利用他人求职心切,谎称自己是县领导的战友,骗取他人钱财共计4.85万元。日前,大余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3月,被告人徐某在大余县一棋牌室认识了被害人蓝某。同年5月的一天,徐某在蓝某家里吃饭时,蓝某提到其妻子现在没有正式工作,徐某遂谎称自己与大余县某领导是战友,蓝某希望徐某能够帮助其妻解决工作问题,徐某当即答应。2010年5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徐某以要打点关系为借口,先后从蓝某处骗得现金1万元、5000元、500元、3万元、3000元,共计4.85万元。之后,被告人徐某更换了手机号码,再未与被害人蓝某联系。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徐某身上扣押现金1070元,并已发还被害人蓝某。

据了解,被告人徐某曾因犯盗窃罪,于1980年12月26日被全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又因犯诈骗罪,于2001年5月14日被信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6年4月30日刑满释放。(李玲 刘章林)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李玲 刘章林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