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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清理交易所四大难题待解 监管到底该归谁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6日

    清理交易所?难!

    编者按:炒艺术品、炒红酒、炒航运权、炒碳排放、炒稀贵金属、炒金融资产、炒压缩橙汁甚至兔子毛……当地球人再也阻挡不了遍地开花的交易所的想像力,当愈来愈多的散户埋头于发财的美梦时,国务院11月24日的一纸《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8号文”)可能会是一剂“退烧贴”。

   距离“38号文”下发已20多天,按规定各地方政府12月底前就要将清理整顿方案上报国务院。然而,由于目前38号文的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出台,天津、重庆等地方政府仍以观望为主。那么,这场整顿风暴的打击范围有多大?到底会有多少家“交易所”就此清除?政策执行是“一刀切”,还是“切一刀”?《国际金融报》就此采访了多位专家。

    ■话题一

    留下多少才合适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散落于全国各地的交易所已达400至500家,其中,有超过200家以“现货中远期平台”、“现货连续交易”为幌子的类期货商品交易所,文交所也有近40家。北京大学中国产权市场发展研究课题组统计显示,目前全国省、市级都建立了产权市场,甚至一些较大的县也设立了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标的物从油画、大蒜、丝绸、辣椒、鸡蛋到玉米、稻米、稀有金属、煤炭等无奇不有。然而,清理整顿后到底应该留多少家交易所才合适呢?

    宋志超:按照市场体系来看,现货市场、场外市场和中远期电子市场、场内期货市场的规模应该呈金字塔形态,场内期货市场在塔尖,现货市场在底座,场外市场和中远期电子市场在两者之间。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已达400至500家,其中一半以上涉及中远期交易,很显然已经过度发展了。就拿农产品类大宗商品交易所来说,很多农产品主产区只需要一个交易所就足够了。

    陆磊:中国场外市场发展较慢,目前国内主要的场外市场包括新三板、股权交易所和产权交易所,这三者各自为政。现有产权交易所大多数是国企改革、国有股权减持的产物,而且数量太多,交易量很小,交易标的太杂,无法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应该进行清理整顿,减少数量,集中交易。此外,如林业产权等资产就不该放在产权交易所内流转。

    张保盈:文交所是中国人自主创新的模式,是一个新生事物,外界接触认识这一事物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而且现在全国上下的文交所比较多,没有现成的规律可以效仿,大家都摸着石头过河。国家的整顿是为了规范这个市场,相信合法的,致力于打造中长期稳健投资平台的,最终会获得认可。

    ■话题二

    整顿能否“一刀切”

    12月底之前,交易所清理整顿仍处于地方政府上报清理整顿方案的第一阶段,是“一刀切”,还是“切一刀”仍未明确。对于交易所蜂拥过程中的金融创新该不该保留,也值得商榷。

    朱国华: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是市场需要的,能改善现货市场货物流通,目前不能为了整顿而整顿,不能搞一刀切。目前关键的是要明确电子盘为主的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的定位,在国家清理整顿的第二阶段,必须从功能上区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比如将中远期市场交易期限限定在三个月内,与期货市场三个月以上的交易期限进行衔接,让执法部门在实践中有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可依。

    张保盈:文交所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文化艺术品交易是未来文化艺术品实现增长,文化与资本、与国际国内对接的良好路径。它是提升文化艺术品发展空间的一个有力措施。郑州文交所在设立之初就提出过两句话:一个是帮助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另外一个是致力于国际文化艺术品的定价权。郑州文交所最终要实现文化与资本、文化与资源、国内与国际的结合。

    一个区域要设立文交所,首先这个地区的区域文化应该特别地突出。2011年10月中原经济区被界定为创新区,表明国家对于河南这个区域文化的高度认可。这也意味着建立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有它的文化根基;其次,这个区域的人口要达到一定的量;再者,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运作需要一定资金支持;最后,还需要配套人才。

    以文交所为例,目前,尽管各家名称虽然都叫文交所,但是从法律和管理运营上看,是有差别的。在法律层面上,文交所曾经存在的状态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以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为代表,称之为“上海模式”。它是在产权交易所架构下细分出来的文化产权交易所,是完全意义上的产权交易,一对一的交易模式,即一个产品的全部产权由一个个体购买。

    第二类以郑州文交所为代表,称之为“郑州模式”。它是遵循法律法规,基于《物权法》、《证券法》和《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将文化艺术品的共有权益划分,销售不超过200份,而且面向各家银行VIP这个定向人群销售。

    第三类以天津文交所为代表,称之为“天津模式”。它是接近于证券化交易的一种模式,将产品总量划分,销售和交易都超过200份。

    这些交易所应该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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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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