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6日
近日,赣州市民曾女士在赣州市卫府里市场五楼花2200元预订了一个新沙发,但商家竟送了个旧沙发,找商家解决,商家还不予理睬,这让曾女士很气愤。最后经工商调解,商家换了一个新沙发给曾女士。
11月20日,曾女士到卫府里市场五楼看好了一套布沙发,并当场预付了2200元货款,约定当天送货。当沙发送到曾女士家时,天已经黑了,曾女士未拆开包装查验沙发的质量。次日上午,曾女士拆开包装仔细检查,发现摆在家中的沙发不是新的,沙发的扶手部位有修补过的痕迹,底部的脚架也生锈了,用手轻轻一摸沙发表面,会脱毛。曾女士找到商家要求更换新的,但商家不予理睬,这让曾女士非常气愤,花2000多元买到的竟然是旧沙发,还不给换。于是,曾女士便将此事投诉到章贡区工商局解放分局。
该局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规定,商家应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因此,商家应当无条件更换。经调解,商家最终给曾女士更换了一套新沙发,因此款沙发价格更便宜,商家退回余款700元给消费者。(黄良生 谭华生 记者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