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5日
本报讯(记者郑荣林)“中国的鸭鸭,世界的朋友”,相信许多人对这句广告语依然耳熟能详,作为最早从红土地上飞向全国的知名品牌之一,“鸭鸭”羽绒服曾让江西人倍感荣耀。12月2日,共青城有关部门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对外转让鸭鸭股份95%的股权,挂牌价格为4.69亿元。据了解,此举的目的是为了引进“大金主”,通过理顺经营机制加快做大做强企业,并助推“鸭鸭”早日登陆资本市场。
“鸭鸭”是国内最早的羽绒服品牌,曾占据国内羽绒制品半壁江山,成为国家登山队队服,作为国礼赠送给外国元首。20多年前,在上海、沈阳等大都市,市民动辄排起一两里长的队伍,凭票抢购“鸭鸭”羽绒服,当地甚至不得不动用警察维持秩序。但是,上世纪90年代初,“鸭鸭”一度陷入低谷。如今,鸭鸭股份公司是我国大型现代化羽绒制品生产企业,现有各类技术和管理人员约4500人,目前已形成以羽绒制品为主,兼营家纺、针织内衣、T恤衫、春秋服装,年产各类服装500万件的生产能力。“鸭鸭”商标在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注册,产品销往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全国有上千个销售点。
而且,这几年“鸭鸭”的效益也越来越好。前两年度的营业收入是3.9亿元,净利润1021万元,前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4.51亿元,净利润达到1200万元。经营状况不错的“鸭鸭”为何要将大部分股权出让?原因很简单,共青城希望“借鸭下蛋”,通过理顺经营机制,进一步发挥鸭鸭股份的品牌优势,实现“鸭鸭”的跨越式发展。
这从为引进战略合作者所设置的条件即可看出。为了保证“鸭鸭”在股权转让后能继续扎根共青城,并且让这个品牌越叫越响亮,不沦为同行的生产基地,当地政府明确要求:意向受让方为非外资企业法人,且必须以纺织为主业,经营范围不包括羽绒服装生产、销售的企业。去年总资产和营业收入均应超过百亿元。受让方在成功受让标的后,标的企业存续期间,企业总部须设在共青城市,不得变更。在“鸭鸭”成为上市公司前,未经共青城市政府同意,“鸭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不得再次转让,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鸭鸭”品牌、商标等无形资产。此外,意向受让方在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时,须同时书面承诺与共青城市政府签订10亿元以上的投资协议,投资领域为当地政府鼓励投资的新能源、电子电器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