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2日
赣州市民李女士来电:11月27日,我将车停在赣州市少儿图书馆外的儿童超市旁,取车时却发现被贴了一张违章停车告知单,原来车子停那里一年多没有被罚,可这次却被罚款了,不知为何?来源:中国赣州网
11月28日,记者采访了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负责健康路段的交警。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赣州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交警负责管理道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违章停车。该女士所说的区域是人行道,属于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辖范围,罚单不是交警部门开的。
随后,记者拨打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电话,一名刘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罚单是由赣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开出,因为李女士的车停在了人行道上,而且压着盲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在禁止机动车停放的道路或者禁止临时停车的路段停车的,处以150元罚款。(特约记者欧艳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