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1日
近日下午,赣州市、区两级工商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大检查中,查获一个涉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加工窝点。
该窝点位于赣南贸易广场5街53号“章贡区富兴农产品销售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及方式为农产品、调味品批发。工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销售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在十分简陋的生产加工条件下,采用前店后厂形式,利用店面二楼为生产加工场所,用明矾、明胶、氯化钙等化学物质制作“海蜇丝”等凉拌菜。该窝点一楼还发现预包装无色液体浸泡的香肠状、白贝状、香菇状食品,均无任何标签和说明。该销售部加工的凉拌菜主要销往该市19个县(市、区)。
工商部门初步检查后即将该案件线索通报至章贡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此案已移交质监部门调查处理,公安部门也已介入。赣州市局已要求全市工商系统对凉拌菜经营户的进货来源和食品质量进行重点检查,确保群众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