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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1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赣州市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赣州市发改委  赣州市商务局

    2011年5月4日

    赣州市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能和统筹能力,扎实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按照省效能办和省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十二五”规划为引领,以深化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为抓手,加大政策支持和项目扶持力度,提升机关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大做强具有赣州比较优势的大产业、大企业和大园区,培育壮大重大产业集群,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实施赢得良好开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速、提质、提效,推动加快发展、转型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设

    1、重大产业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市、县重大产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进入绿色通道,实行“统一受理、信息共享、项目代办、快速转办、并联审批、办结告知”的行政审批制度。国家、省核准、审批和备案的重大产业项目,办理市、县建设条件审批时,参照施行。

    2、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网络并联审批服务平台。对市及以上重大产业项目逐步实行项目申报、受理电子化,年内实现“横向到市直部门、纵向到县(市、区)”的并联审批目标,并在县(市、区)稳步推进,逐步实现预定目标任务。

    3、为重大产业项目审批提供便捷服务。落实机构人员,积极主动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全方位的“一条龙”服务,有效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水利局等。

   (二)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库

    1、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项目储备管理机制。大力提升重大项目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库。市、县两级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库的建立由市、县(市、区)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企业和各类专家共同参与。紧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编制、论证、审核等开工前的各个环节,对口衔接,逐项完成。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开发储备的项目报送市项目办统一汇总,进入市级储备库。

    2、超前谋划建立重大产业项目储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抓紧抓实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对于中长期项目库,确保持续拥有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过硬的重大产业项目储备,便于及时开展重大产业招商和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扶持。对于短期项目库,形成每年竣工一批、在建一批、储备一批的动态机制。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管理等类别建立项目储备库,并按要求汇总入库。

    3、加快建立重大产业项目库信息化平台。各地、各部门对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库要每季度进行疏理、筛选、充实和完善,在服务平台上公示,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工信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

   (三)配置重大项目土地资源

    1、优先解决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原则,提出年度重大项目用地规模,预留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证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重大项目用地,协助指导项目用地单位争取省指标。进一步优化重大项目用地事项办理,实行重大项目用地绿色通道制度。

    2、加快重大项目用地报批。重大项目用地依法批准后,及时按程序组织供地,确保重大项目及时落地开工建设。加快经全省重大项目调度会调度并已预安排省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好报批手续。

    3、加强重大项目用地的监管。强化对重大项目实际动工时间、实际用途、建设进度,以及内部非生产性用地比例、容积率、建筑系数、投资强度等各项控制指标进行跟踪检查。按规定设立公示牌,将项目概况及用地的各项指标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督察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防止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现象出现,防止改变土地用途,防止违规转为其他项目使用。
牵头部门:市国土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重点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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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金融网

责任编辑: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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