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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加快推进生态赣州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1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赣州市加快推进生态赣州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赣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赣州市环保局
    2011年5月24日

    赣州市加快推进生态赣州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策应省委、省政府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生态赣州建设,促进我市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生态发展和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按照市委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字〔2011〕2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的总体要求,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资源,优化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努力把赣州建设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城市。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构建区域生态产业体系

    1、强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要坚持开发和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按照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的原则,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健全体制机制为抓手,加强对各种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形成节约型生产方式、交通方式和消费方式。推进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整合重点矿产资源,实施战略储备,发展精深加工,提高综合利用率。树立以发展促节约、以节约保发展的理念,以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基本形成适应全市发展需要的水资源、土地、能源平衡机制和保障系统,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矿管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民营企业管理局)

    2、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以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契机,培育以低碳为特征的新经济增长点,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高能效、低能耗、低排放模式转型。加快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以节能环保为重点对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体系。开发和推广应用高效、节能、降耗和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加快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矿管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3、构建循环经济体系。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生态型企业,建设一批循环经济企业、环境友好型企业和生态示范企业,引导企业按照生态原理进行厂区厂房设计与建设,选用清洁生产工艺和循环利用资源的技术体系,形成循环型生产;对现有工业园区实行生态化改造,在园区构建产业生态链,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力争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兴国、赣县、南康、龙南、沙河、大余、瑞金、于都、上犹等9个工业园区争取达到省级生态工业园区要求,今年完成10个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民营企业管理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

    4、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实施农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加快发展农业优势主导产业,着力培育一批市场品牌;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生态种植和生态养殖基地建设,广泛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工作,打造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提高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产业比重,形成特色、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结构;积极探索和推广新型农作制度、节约型施肥施药、集约化生态养殖等技术模式,基本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技术,每个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重点推广1—2项关键实用生态技术。
(牵头单位:市农业和粮食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工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果业局)

   (二)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相统一

    5、抓好矿山复垦复绿造地综合整治,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与治理,促进矿业生态发展。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矿山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和矿山恢复保证金制度;采取土地复垦、造林复绿、水土保持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措施,国土、林业、水保、矿管等部门对口上报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里项目和资金,对废弃稀土矿山进行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摸清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和危险程度,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采取工程治理或实施搬迁避让等方式,多措并举,减少隐患点地质灾害威胁,全面形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体系。
(牵头单位:市矿产资源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水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

    6、实施“一大四小”工程,促进生态林业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全力抓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重点实施山地绿化工程、乡村绿化工程、通道绿化工程、河渠绿化工程、工业园区绿化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长江、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使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以上,2011年完成造林80万亩,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保存率达到90%以上,1至3月为种植阶段,4至12月为管护阶段;加强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源头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切实提高生态质量,改善赣江源头、珠江上游东江源头区的水质,丰富生物多物性,保障流域及其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城管局、市委农工部、市民营企业管理局、市财政局)

    7、加大小流域水土保持和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力度,改善区域小环境。全面完成全市2011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90万亩的目标,各县(市、区)要100%完成上级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加大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全年计划完成40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每条小流域的治理度要达到80%以上,小流域的林草植被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快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实施,增强中小河流的防洪保安能力;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全面完成“666规划”已开工建设的22座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确保剩余32座水库全面开工建设,3月底完成482座小(2)型水库应急除险任务,恢复防洪库容,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
(牵头单位:市水保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和粮食局)

   (三)做大做强文化和旅游产业,打好赣州文化旅游特色牌,使文化旅游互动双赢

    8、以旅游强镇和精品旅游景区建设为重点,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整合各种旅游资源,重点打造一批设施全、品位高、富有赣州生态特色的龙头景区,建设休闲度假旅游基地;加快三百山镇、陡水镇、筠门岭镇等地打造旅游强镇步伐;加大温泉资源开发力度,大力推进温泉旅游产业发展进程;加强与将筹建的中国(赣南)脐橙研究院、赣南脐橙(信丰、瑞金)产业园等方面的对接,在进一步提升脐橙产业规模和层次的基础上打造“世界橙乡游”精品,大力推进陡水湖景区(中国的奥地利“月亮湖”)建设,进一步突显“生态赣州”的品位和特色。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和粮食局、市委农工部、市果业局、市科技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

    9、建设生态文化,提升全民素质。根据赣州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两大特点,通过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培育“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化理念,打造“生态赣州”文化品牌,培育全社会生态意识,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以生态市(县)、生态园林城市、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文明户、生态文明家庭、绿色单位等创建活动为载体,面向社会各行各业、各届群体,全面加强生态意识培养和生态知识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素质。组织开展环保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大力提倡清洁生产、文明生活、绿色消费,鼓励企业和消费者节电、节水、节能,在生产和生活中保护生态、建设生态、减少污染、厉行节约。坚持环保宣传教育长抓不懈,不断强化全市人民的生态意识,大力倡导生态价值、生态伦理观,在全市上下形成自觉保护环境,主动参与建设生态赣州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文广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水保局、市矿管局、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教育局)

   (四)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0、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强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确保生活污水处理率尽快达到设计处理能力70%以上,2011年底,全市所有县(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部开工建设;加快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全市重点乡镇的城镇排污管网,开展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的试点工作;抓好工业园区工业污水集中收集与处理系统工程。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务集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

    11、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发展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废弃物、有毒有害废物以及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装备,17个县(市)在2011年力争全部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行。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

    12、信息和监控系统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进一步提高各级机关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逐步建立网上审批系统,全方位地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处理结果(工作进展);继续推进集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和办公系统自动化为一体的环保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生态信息网络建设,对重点污染源、县界断面安装完善在线监控装置,实现全天24小时不间断上传监测数据,及时掌握水质变化状况,定期公布水质状况;推进城乡生态知识的共享,推进城镇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水质、企业环境、自然生态建设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加强对生态系统变化的监控,建立生态环境破坏事故防范与预警机制,为打造生态赣州提供智能数据支撑平台。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水保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13、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城镇生态建设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生态示范创建作为生态赣州建设的重要抓手和主要任务,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和重建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生态良性循环。2011年力争新创建1个省级生态县(市、区)、15个省级生态乡(镇)和25个省级生态村;开展全南县、龙南县、赣县、会昌县4个县申报省级园林县城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工部、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和粮食局、市国土局、市矿管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水保局)

   (五)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服务,提高办事效能

    14、进一步提高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效率。全面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设,环保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行“统一受理,办结告知”,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制度,加强对环评单位的管理、加强与经济管理部门、大型产业集团公司的联系、主动与项目业主联系,加强上下联动,有效缩短重大项目的审批时限。

    15、保障重大项目环境总量指标。积极开展重大产业项目环境总量指标协商,规范建立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认制度,切实解决项目建设特别是重大项目建设所需总量控制指标的来源和渠道,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环境总量指标的需求。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民营企业管理局、市水利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围绕推进生态赣州建设进一步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是我市发展提升年活动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措施到位,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定期反馈信息,交流情况,及时通报和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推动工作顺利进行。各配合部门要按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分项任务牵头部门,各分项任务牵头部门应将分项任务完成情况汇总后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前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在每季末将情况汇总后报市效能办。各牵头部门要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和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发展提升年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效能监察方式,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情况通报、集中点评、受理效能投诉等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并解决发展提升年活动的突出问题。为使发展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除分项任务牵头部门应做好对配合部门的平时考核外,市环保局将加强对分项任务牵头部门的平时考核,建立相关台账,每季度通报一次。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发展提升年活动的日常协调工作制度、倒查问责等制度。同时,各地各部门在推进发展提升体系建设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敢于创新,大胆实践,及时发现、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规律,形成发展提升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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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金融网

责任编辑: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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