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聂伟柱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8日
今年9月,央行已发布了《关于扩大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将农业银行黑龙江、河南、河北、安徽4个省、371个县的县支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的改革试点范围,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12个省(区、市)的929个县。
早在去年5月,农行上市之前,央行、财政部、银监会三部门曾联合下发过通知,明确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定在四川、重庆、湖北、广西、甘肃、吉林、福建、山东8个省区市的561家县域支行。而对于纳入改革试点的县域支行,通知中提出了多项优惠政策。
例如,对试点地区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昨日,央行称,将持续跟踪督导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促进其全面改进“三农”金融服务。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