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5日
本报乐安讯(通讯员邹春林、江海峰)近日,乐安县鹏鑫食品有限公司与260多户农户现场签订1200多亩山露菜种植、收购合同,农户不再为销售和价格问题发愁。而鹏鑫食品公司也因为与农户签订了收购合同后,原材料供应和原料品质、价格都有了保障,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这是该县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农企双赢的一个实例。
乐安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毛竹、蔬菜、茶叶、油茶、蘑菇等特色农业资源丰富。近年来,该县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推行“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户签订种植和收购合同。一方面从融资、技术、税收、用工等方面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种植和收购合同,建立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基地,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技术操作、统一生产流程、统一收购,推行标准化生产,使农产品品质、数量和价格等都得到了保障。县工商、农业等部门还不断规范涉农合同文本和内容,积极帮助调解企业与农户之间产生的合同纠纷,保证双方合法权益,实现农企双赢。目前,该县参与订单农业的龙头企业达26家,农户2万余户,订单农业商品品种已辐射到蚕桑、蔬菜、茶叶、食用菌、竹笋等10多种。全县共签订农产品订单1.1万多份,涉及合同金额9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