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3日
11月2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章贡区工商局针对滥用成语、崇洋媚外的户外广告内容进行了专项整治。此次户外广告整治,推进了赣州市中心城区“三治”工作。
此次整治主要检查在户外广告中使用不规范用字、滥用成语等违反《语言文字管理规定》,以及不按规定要求擅自改变企业名称(字号)或违反其他名称规定的问题,及在户外广告宣传中含有不良政治文化倾向,宣扬享乐主义、崇洋媚外、格调低下等不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问题。
截至目前,此次整治共检查户外广告176块(幅),其中高炮广告29块、墙体广告25块、电子显示屏广告18块、候车亭广告63块、灯箱广告21件等,发现违法违规广告26块,责令整改21块,查处违法广告2件。(邹莉 记者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