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6日
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沉迷于押“兽王”赌博机赌博,先后20余次向同一被害人诈骗累计百余万元的犯罪案件,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自2009年9月份开始,被告人刘某沉迷于押“兽王”赌博机赌博,在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期间,分别编造买货车、急需货款装货、开茶叶店、本人出了交通事故等虚假理由向被害人朱某骗取借款20余次,共计人民币92万余元,以押“兽王”赌博机的形式进行赌博并输掉借款。期间,刘某无力也从未偿还过借款。为躲避朱某催要借款,他经常更换手机号码,并谎称其在外做生意。
2010年12月29日下午,被告人刘某又编造谎言欲再次骗取朱某借款20万元时,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杨益华 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