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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发债获资金支配权 财政不透明藏信用风险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4日

    一家预算和资产负债表都不完整的公司,可以发债券吗?不能!一个预算不透明、甚至负债数据都可能成谜的地方政府可以发地方债吗?可以试试。中国国务院上周试点放行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四个省市的举债。

  投资者如何从并不详细的政府预算中预测该省的未来收入、支出是否合理、信用状况如何呢,对借款人的约束、监督在哪里,如何避免出现“中央财政兜底”的发生,财政部出台的试点办法并不能解答这些问题。

  急于成长的地方政府太渴望对收入的支配权了,以至于地方发债试点虽然限制重重,但仍热衷于此。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认为,现在的地方财政并非完全意义上的政府财政,它没有自卫能力,就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一有机会它就淘气,稍微放松就要生事,比如说地方债。所以他认为,必须进行深层次的体制改革,即给地方财政一定的自主支配权。

  举债,但无关预算

  获试点资格的四个省市曾为此多方争取,虽然发债规模由财政部来定,但他们仍非常热衷于自行发债。

  此次地方自行发债试点,对试点省市发债规模定额管理,额度由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即中央财政还本付息,地方将本息及时缴入中央国库。“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地方不按期还款的风险,中央代办可以保证投资者利益,回过头来,中央可以对地方进行财政扣款,不会出现中央兜底的情况。”河南省财政厅官员分析。

  虽然在借款资金的使用上,财政部要求地方上报债务使用情况,以免债务资金滥用,但地方政府显然都有自己的想法,那就是资金支配权。

  在广东省财政厅一位官员看来,自由支配权是各省对地方发债最为看重的一点。他表示,现在地方政府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收入支出全要靠中央,收入靠转移支付,越来越多的支出由中央指定了用途和方向。而上海市财政局人士也认为,(自行发债)筹集收入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借债收入的使用上,地方有了支配权,“虽然要求用于公共设施,但至少用于哪些项目地方自己说了算”。

  不仅获发债试点的省市这么想,那些正在争取自行发债的中部甚至西部地区,也有着同样的看法。

  河南省一位财政厅人士说,河南这样中西部省市,几乎一半以上的收入来自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都是专款专用,而地方自有收入还要为中央项目配套,地方觉得缺钱更多是指可支配收入太少。甘肃省财政厅人士则直言,甘肃也想自行发债,只是甘肃的财政状况还没有资格发。

  据本报记者了解,地方自行发债试点办法在各个环节上对风险进行了限制,也从事前防范的角度做了安排,但防范完全依赖于中央政府的权威,不论发债地方政府还是财政部文件都没有提及投资者对地方政府的约束作用。

  “没有听说今年的预算会因此有什么变化,投资者买地方债看重的是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信用,至于地方财务情况可能不是主要因素。”上述广东省财政厅人士解释。河南省财政厅人士也认为,从现有的文件看,对地方政府的约束来自中央政府,而不是投资者。

  而渣打银行经济学家王志浩却觉得更大范围公开地方政府预算是地方发债的先决条件,“看不到透明的预算报表,投资者怎么预期你未来的收入和信用呢?”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地方发债最需要注意的是透明,债务用途、使用、还款来源、程序以及该政府财务是否透明,透明公开也是最有效的监管手段。

  但事实上,2011年的预算已经执行了10个月,预算进一步透明却似乎仍旧无望。2012年的预算编制正在进行,上述广东省财政厅人士表示,并未听说明年预算的公开范围会有大变化。

  与此同时,试点四地的人大常委会对地方自行发债还未做任何表态。据了解,各地债务使用方案首先报本省(或市)政府审批,再保送财政部审批,但地方人大一直缺位。

  广东财政厅官员表示,地方自行发债是对《预算法》的突破。《预算法》是计划经济时期制定的法律,政府管理理念跟现在有很大不同,现在则更加强调地方政府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该人士还提出,地方政府管理权的扩大,也意味着地方政府承担了更大的责任,有利于整个国家的有序管理,这是社会管理进步的一大表现。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席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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