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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法院执结一件不当得利案

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1日

    银行营业员由于疏忽大意,在电脑操作时在应汇款的金额上多打了一个零,就这样,原本汇3000元变成了汇30000元。近日,大余县人民法院执行完结一件不当得利案,银行营业员朱南也终于要回了2.7万元垫付款。

    事情还要从三年前讲起。2009年,家住大余县青龙镇的李丽通过当地银行向在上海工作的哥哥李明的账户中汇去了3000元钱,而令人意外的是,银行营业员朱南由于疏忽大意,在电脑操作时在应汇款的金额上多打了一个零,就这样,原本汇3000元变成了汇30000元。在事发当晚,银行方面才发现这一重大的失误,朱南按该银行内部的规定自行垫付了差错的短款27000元。

    由于事发时正值春节临近,李明对其银行账户内多出的2.7万元钱也没太在意,他以为是公司所发的年终奖金。当银行方面通过各种渠道找到李明时,李明账户内的资金已花去了一部分。通过协商,李明当即通过银行向朱南返还了1万多元钱,而其余的不当得利款因已花费出去,他表示暂时无法一次性付清。随后朱南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李明、李丽,要求他们返还尚欠不当得利款。经审理,大余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尚欠的款项14180元。判决生效后,朱南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大余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查阅诉讼笔录了解到,李明对于该笔不当得利款确无恶意占有之意。鉴于此,执行法官们多次通过长途电话与他进行沟通。同时,朱南也表示同意李明对该款分期分批支付。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朱南与李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李明每月向朱南偿还800元直至付清为止。

    到2011年10月初,李明终于将该笔不当得利款全部还给朱南。(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严超军 郭泳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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