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1日
本报讯 记者刘兴旺、实习生张浩呈报道: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确保农村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让农民用上放心药、价廉药,今年我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农村连锁药店建设。在农村每开设一家连锁药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获财政补助1万元。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农村(县城以外的乡镇、村)开设连锁药店的都可申报该专项资金的支持,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助连锁药品货架、电脑、装修、牌匾及配送车辆设施的投入。
据了解,为更好地服务农村医疗改革,“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扩大农村连锁药店规模,形成药品流通网络,并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建立农村药品流通行业省、市、县三级管理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