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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中小板创业板将试行持续督导专员制度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忻尚伦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9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昨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率先在11家保荐机构试行首发上市公司持续督导专员制度。即在现行保荐代表人(简称“保代”)对首发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同时,再指定一名督导专员协助其工作。分析人士称,此举是为了缓解不断加大的保代持续督导期的工作强度。

  深交所此次发布的《关于在部分保荐机构试行持续督导专员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试点机构应在首发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指定1名督导专员,协助保代开展现场检查和专项核查、组织培训等工作。每名持续督导专员同时督导的上市公司不得超过10家。《通知》并强调,督导专员协助履行督导职责,并不减轻或免除保代应承担的责任。

  深交所称,该制度有助于引导保荐机构确保有足够的人力和时间投入新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因保代需同时兼顾同一家首发公司的发行保荐和持续督导业务。再融资的持续督导暂未纳入本次试点范围。

  持续督导制度自2004年实行,至2011年9月30日,中小板和创业板处于首发上市持续督导期的公司达611家,占两个板块上市公司总数的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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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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