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7日
10月15日,安远县版石镇一名女子唐某因往楼下泼了一盆脏水而被“请”进安远县交警大队。
10月14日上午,该县版石镇虎板村村民刘星华骑着一辆载有60公斤物资的摩托车从镇上赶回虎板村。当车行至河田村路段时,突然从路边的一居民楼高处倒下一盆脏水,全浇在了他身上。惊慌失措中,刘星华来不及踩刹车,车子撞到了路边的一堵墙上,导致他头部撞伤,左腿骨折,他的摩托车也被严重损坏。闻讯赶到的刘星华家人,随即找到泼水的唐某,要求她赔偿所有损失,但唐某以此事与她无关为由,拒绝赔偿。
无奈之下,刘星华家人拨通了“122”报警电话。交警经勘查认定,刘星华无违章驾驶行为,摩托车无机械故障,唐某泼下的一盆脏水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10月15日上午,唐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并以交通肇事者身份,赔偿刘星华3500元的医疗费及摩托车修理费。(郭伟锋 特约记者赖世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