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财经要闻 >> 正文内容

浙江民间融资管理办法将出台 拟叫停利滚利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米娜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5日

  记者获悉,国庆节以后,浙江省金融办拟定的《浙江省民间融资管理办法》即将推出,该办法将作为今后浙江省金融工作中的指导办法,对民间融资存在的一些共性的问题尤其是利滚利问题给出建议。

  “实际上浙江高利贷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当地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拿到更低的贷款,或者根本拿不到贷款,去借高利贷也都是被逼的。”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汪炜教授表示。

  这点也得到了浙江当地一些担保公司的赞同。中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徐红贵表示:“国内企业融资现在分为两个极端,一方面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能从银行拿到低成本的资金;而另一方面是民营企业只能从民间接受高成本的高利贷,都没有一个中间地带可寻。”

  这个所谓的中间地带,即企业融资的成本,其贷款利率比银行稍高一些,但比高利贷低很多。原本这个空白地带,民间融资起了很大的弥补作用。

  一位浙江省政府的高层曾向记者透露,在2005年之前的浙江民间融资,有两个特点,一是企业信誉非常好,年坏账率一般低于1%,其次是年利息不高,普遍在年息12%~20%之间,即月息一般不超过2分。而这种省内民间金融的生态环境好,无形中造就了当地普遍百姓敢于借贷、全民借贷的现象。

  “在金融危机之前,民间借贷在浙江省发展一直很规范,信誉也好。而利息都在国家保护的四倍之内,以月息1分2,1分5的居多,以前外地金融机构和企业都跑来温州学习温州的民间借贷的信用是如何维系的。”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表示。

  而这种现象在近年逐渐改变,“这些年随着房价和一些资源价格的暴涨,浙江当地参与炒作的资金越来越多,暴富的效应导致民间闲散资金逐渐都流入到这些投机领域,不再投往实业,实业领域在银根缩紧,无法从银行借到钱的情况下,从民间也很难融到资金。”汪炜教授表示,他认为浙江不是缺钱,而是钱都流往实业外,愿意借给实业领域的资金太少,导致利息被逐步推高。

  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民间融资高利贷化的倾向,这是温总理视察温州时提到的民间融资今后监管的重点。对此,浙江省有关部门也引起了重视,消息人士表示,《浙江省民间融资管理办法》将会制定民间融资的利息标准,坚决反对利滚利的行为,只鼓励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融资需求的民间融资。

分享:

来源:中国经营报

责任编辑:李华林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