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崇义县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1日
为进一步增强县广播电视台新闻宣传力量,提升新闻宣传质量,努力打造县内强势媒体,经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新闻记者。根据《崇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县公开招聘新闻记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洪梅(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谢 筠(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成 松 康仁宝 刘继清 王受传 古 钟 陈世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古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世忠、邹声优同志兼任,具体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新闻记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监察局负责监督。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新闻记者3名。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成熟,无违法乱纪行为,热爱新闻事业,团结敬业,有一定的采访写作基础和社交能力。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专以上;专业要求为新闻传播类、汉语言与文秘类等专业。在崇义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工作一年以上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以上,专业不限,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资格审查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
3、报名地点:崇义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县广电大厦四楼)。
4、报名时应带的材料:
(1)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相关的证明材料;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5)考试考务费120元。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招聘新闻记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公开招聘新闻记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1年11月8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实践考试,其中笔试40分、面试20分、实践考试40分,总分为100分。笔试开考条件为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低于这一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新闻写作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以内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入闱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实践考试。面试结束后,组织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统一参加实地采访,然后在指定地点和时间撰写一篇300—500字左右的消息,由县公开招聘新闻记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阅卷评分。实践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政审
考试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新闻记者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对象,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六、聘用
体检与政审工作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新闻记者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的人事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经正式聘用后必须在县广播电视台连续服务五年以上,中途不得借用、报考或调动到其他单位。
七、其他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新闻记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由县公开招聘新闻记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咨询电话:0797-3812509
监督投诉电话:0797-3823880 3812571
崇义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
崇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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