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1日
日前,定南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近日,定南县鹅公镇的李某向定南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反映,他在该县一电器商场促销人员的“劝说”下,花100元钱买了该商场的“100抵500”的优惠券,到促销活动开始时才发现该优惠券使用的范围很小,而且能用优惠券购买的电器,价格都比促销前贵了好多,折算下来,其实没有优惠。于是李某找到该商场要求退券,但遭到拒绝。
工商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对该商场的促销活动展开了调查。初步查明该商场为吸引消费者眼球,故意向消费者推销低折扣的抵用券,并在活动期间故意对商品进行提价销售。当消费者要求退券时,商家以券上印有“本商家保留对此次促销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为由拒绝退货。工商执法人员称,该商场的行为名为低折返利,实为欺骗诱导消费者购物的欺诈行为。
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调解,该商场最终答应退还消费者李某100元现金。(彭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