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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村镇银行加快发展的通知

来源:赣州金融网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发展村镇银行是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的有益尝试,是加快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推动我市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金融新动力。为支持我市村镇银行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分析形势,充分认识发展村镇银行的重大意义

    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作为一种全新的、专为农民、农业、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在我国银行体系里面是一个新生力量,是一种创新尝试,对于解决我国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等问题,具有重大意义。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一级法人,具有经营机制独特、运作市场化、股权结构清晰、贷款审批高效等优势,能使县域范围吸收的存款更多更好地用于当地,并将各类民间资本、城市金融资本甚至外资引入农村地区,增加县域信贷资金供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覆盖率,不断激活农村金融市场,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使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推动当地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注入新活力,缓解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压力,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更好地促进农村金融业发展;对进一步健全我市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抢抓历史机遇,加快推进村镇银行发展

    自2006年12月以来,中国银监会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开展了村镇银行试点工作,全国各地的村镇银行犹如雨后春笋般地迅速发展起来。我市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加快推进村镇银行建设,在政府性存款、办公用地、税收优惠及简化审批手续等方面,都给予了优惠政策,使村镇银行在较短时间内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目前,南康赣商村镇银行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均已开业。南康赣商村镇银行由赣州银行发起设立,于2008年2月开业,是我省深化金融改革的首批试点村镇银行,也是我市首家村镇银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是“全国首批、全省首家”总分行制村镇银行,由浙江台州银行发起设立,于2010年12月开业,也是我市又一家地方性法人银行。该银行开业半年多来,呈现出蓬勃发展势头。截止7月底,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存款余额为7.06亿元,贷款余额为7.77亿元,涉农贷款余额为4.62亿元,占贷款余额的59.39%,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为7.13亿元,占比为91.76%。同时,该银行的机构延伸顺利进行,已分别在开发区、瑞金、龙南和大余设立了支行。下一步,该银行还将陆续在其他县(市)设立支行。2012年,我市将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

    三、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村镇银行的扶持力度

    当前,我市村镇银行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阶段。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快村镇银行发展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村镇银行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出台优惠扶持政策,关心、支持当地村镇银行加快发展,使村镇银行成为服务当地“三农”和中小企业的金融生力军。

    (一)在财政性资金存款上给予支持。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村镇银行纳入当地财政账户体系之内,积极支持村镇银行开设与农、林、水等行业相关的财政专项资金专户,并在财政性存款上给予村镇银行更多的支持。

    (二)在营业场所和办公用地上给予支持。在营业场所上,可以从选址、租金、停车位划置等方面,给予“特事特办、优先优惠”的服务。对于需要建设营业性办公楼的村镇银行,在用地招标过程中,按商业用地最低价格进行公开招拍挂。

    (三)在税收优惠上给予支持。对村镇银行所缴交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营业税,由受益财政前三年全额奖励给村镇银行,后两年予以减半奖励;村镇银行高管人员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五年内由受益财政全额奖励给高管人员;其它相应奖励扶持政策可参照市政府给予商业银行的奖励扶持政策执行。

    (四)在行政服务和引进人才上给予支持。在业务广告宣传、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并提供全程优质服务,适当减免相关费用;在优质项目和贷款项目推荐方面,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扶持;在村镇银行高管人员选调和职工招聘等方面,要帮助银行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来源:赣州金融网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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