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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标:中国需要我“暴力慈善”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6日

    旋涡中的陈光标:中国需要我“暴力慈善”

  《人民日报》曾为其辩解:慈善制度缺陷不该由个人买单

  早报讯 陈光标现年43岁,江苏泗洪人, 南京大学工商硕士,是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自从1998年做企业以来,他宣布已经累计向社会捐赠款物约15亿元,并获得“中国首善”之称。

  但陈光标的慈善捐赠方式往往太另类,比如,他曾把几千万元现金一摞摞地砌成墙,还曾让受捐对象举起人民币,和他一起合影。

  为此,他又被一些人指责为炒作,甚至被指责为“暴力捐赠”。就在前不久,李敖长女、“维权女王”李文甚至把陈光标称为“陈美美”。

  对于自己的慈善行为曾被定义为“暴力慈善”的说法,陈光标曾在2011年3月20日回应说:“这正是目前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需要。”

  “我觉得"暴力慈善"这个定位非常好,因为当前中国慈善事业的大发展必须要用"大暴力"去推动,用暴力慈善才能推动慈善事业大幅度地进步。”陈光标当时说。

  2011年4月23日,《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刊发《中国“首善”陈光标之谜》一文,称陈光标有借捐款之名行揽项目之实,陈光标有诈捐嫌疑。

  这篇报道随即引发舆论关注,一些中央媒体也介入进来。央视报道说,记者逐笔核实陈光标“少捐多报”事件,发现绝大部分捐赠属实。但另一家中央媒体随后在5月报道,记者调查发现,在过去几年,陈光标承诺所捐项目多有水分。

  目前,对陈光标是否诈捐尚无定论,但他在2011年8月26日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质疑我的慈善行为的人,请先自己去做慈善,先去捐款,再来质疑我。”

  《人民日报》今年4月27日则发文称,对陈光标这样的行善之人,不妨多份理解,“高调行善”不应该比“低调不行善”更受到质疑。

  该文还质疑,慈善事业的制度缺陷不应该由个人“买单”。陈光标陷入“诈捐门”,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一些慈善机构对捐赠信息披露不够。我们在要求陈光标“自证清白”的同时,更应要求相关慈善机构对“诈捐”争议及时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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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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