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财经评论 >> 正文内容

何志成:解决欧债危机 也需人民币升值?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何志成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1日

    9月欧债危机再度临近爆发点:希腊债券收益率最高达到117%,创下了国家级债券收益率飙升速度的历史记录;标普19日将意大利长期主权债务评级下调一级,从A+降至A,前景展望为负面。此外,意大利债券收益率长期徘徊在6%左右,远远高于该国的生产率水平,非常让人担心。9月后半程,意大利将有6000亿欧元国债陆续到期,届时该国债券收益率能不能稳定在6%?答案是不可能。意大利,这个欧元区第三大经济体去年公共债务总额已达1.9万亿欧元,是希腊、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四国的总和,因此意大利国债收益率在9月间的变化格外值得注意。

  欧债危机的本质是欧元区竞争力的衰退,进一步说是欧元区劳动力价值被高估,汇率当然也被高估。欧元原本没有那么强大的购买力,欧洲一些国家依赖强势欧元做寄生虫的时代应该终结。这是经济规律,一定也会转化为市场铁律。按照这个推理,解决欧债危机的唯一办法是挤掉欧洲人建立在强势欧元基础上的财富泡沫,降低欧洲的劳动力价值基础,即欧元汇率。

  当然,欧元区国家绝不会答应这么做,必须拼死抗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也不想看到欧元大幅度贬值——因为他们还囿于这样的理论:低汇率意味着竞争力。其实这两股劲都是违背经济规律的。欧债危机、美债危机、中国的高通胀为什么会赶在了一起?根本原因是全球经济失衡,而失衡在哪?就在劳动力价值交换的严重失衡,严重不平等。中国要提高劳动力价值水平,欧美国家则要降低劳动力价值水平,以达到新的平衡,让世界更平等。

  欧美人舒服惯了,享受惯了,说白了,是白占便宜惯了。这次轮到欧洲人“倒霉”,欧债危机率先爆发。未来美债危机也会再来,美国人也将步欧洲人的后尘。市场终究会立下这个规矩:不能超出自己的财力尤其是生产率水平享受高消费和高福利,同时也不能依靠廉价劳动力获取竞争优势。市场需要治本,治本唯一方式是,欧元的国际购买力必须贬值,美元的国际购买力未来也将贬值,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货币则要有序地升值。

  很显然,中国也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比如现在要不要出手救助欧元、美元?欧洲是中国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美国是中国最大的债务国,在两债危机乌云压顶的时候,中国当然不能袖手旁观。但是,当前中国要做的事情恐怕不是再拿多少钱,再买多少“白条儿”。中国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尤其是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把经济搞上去。

  要将中国经济搞上去,人民币需要升值;要治理全球经济失衡,也需要人民币升值;要扩大内需,治理中国式通胀,人民币也需要升值。人民币升值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中国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的国际比较获得了提升,同时也是顺应经济规律,顺应全球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趋势。更重要的是,只有在人民币大幅度升值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国内劳动力价值大幅度提升之后 (工资水平大幅度提高)的高通胀问题,才能解决怎么使人民币走出去,怎么更多地购买欧美“优质资产”问题,才能解决中国相对过剩的产能向全球扩张的问题。

  中国需要加大对欧美的投资,但绝不是在现有汇率水平上的高价投资、被动性投资。在劳动力价值水平仍然失衡时买欧美的资产,那是在买高价,只有当欧元美元都贬值以后,才能考虑加大投资的事情,因为那是在买“便宜货”。

  我们希望欧元、美元贬值后再出手。如果说,欧元、美元的贬值是经济规律使然,那么人民币的升值也是经济规律使然。当然,敦促欧元、美元贬值不是中国政府该管的事情,也不是经济学家该管的事情。现在我们可以做的是顺水推舟,既然欧美各国都在敦促人民币升值,我们可以“俯首听命”。他们不是很希望中国能够更多的购买他们的国债吗?升值以后的人民币一定能买更多的国债,更重要的是,当欧元、美元大幅度贬值后,欧美将不得不出卖所谓的优质资产。

  我坚决主张不能再拿很“贵重”的人民币去买欧美的 “白条儿”(国债),尤其是现在。至于未来,也要买他们的企业股权、土地矿产、高科技产品。当然,要让他们卖给中国这些东西,恐怕现在不行,因为他们认为这些东西还很值钱,还有战略价值。只有来一次大的危机,才能逼使他们甩卖。因此,我们的策略应该是耐心等待,等待经济规律发生作用。在等待的过程中一切都可以谈,但拿“白条儿”说事,一切免谈——谈是为了拖延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中国应该集中精力做好自己的事,要通过宏观经济政策的微调使中国这架飞机实现软着陆。我们要告诉世界:中国的经济能够维持强劲的增长,就是对世界的最大支援,也会为最终解决欧债危机作出贡献——因为中国有钱可以进口欧美的高科技产品。中国当前最需要解决的是治理高通胀,而治理中国式通胀的最好办法就是按照市场规律办:让人民币升值,让人民币的国际购买力得到真实的体现。

分享: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2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