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5日
本报讯(记者张玉珍)9月14日,记者从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第七次会议上获悉,福建、广东、广西、湖南、江西、四川、贵州、云南、海南、香港、澳门“9+2”省区环保部门,将围绕“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全面贯彻落实‘十二五’环保规划”主题,明确在区域污染联防联动、环境保护监测、环保产业交流、环境宣传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促进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推动本地区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今年“9+2”省区环保部门将加强环境应急合作,探讨建立突发污染事故信息通报机制和应急信息发布协作机制,加强对外宣传信息的统一和规范;以处置边界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开展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地重污染企业排查、取缔边界相邻地区的环境违法企业、处置跨界突发性环境污染问题、查处跨地区的危险废物违法转移案件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常规执法或应急执法。
同时,继续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合作,组织开展“十二五”跨省界重点河流水质交接断面应急监测信息交流和联动机制,开展水质自动监测、节能减排监测技术交流;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区)酸雨监测网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加强酸雨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做好泛珠三角区域主要跨界断面同步监测工作;探讨环境监测合作的新途径;深化区域环保产业技术交流,分享“清洁生产伙伴计划”的成果及示范项目,提高泛珠三角区域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据介绍,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有利于各地区在环境保护各个领域优势互补和技术的有效交流,有利于扩大以环保为载体的相互贸易和经济投资。这一区域环境保护合作模式,已成为加快推动区域内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