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5日
本报讯(记者李冬明)9月14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日前我省下拨了8.5亿元第二批成品油财政补贴资金,以缓解成品油价格上涨对部分公益性行业带来的影响,维持行业良性发展。
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岛际水路客运等行业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具体为:从事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渔船(机)每千瓦补贴506.14元;国有林业、国有苗圃和国有林企业,每吨汽油补贴1950元、每吨柴油补贴1820元;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每升油分别补贴2.289元、1.3512元、1.8057元;岛际和农村水运客运每吨油补贴1247.55元、渡船每吨油补贴1235元。
据介绍,相对于今年5月份我省拨付的4.4亿元第一批成品油财政补贴资金,此次下拨的第二批补贴资金对各公益性行业的补贴标准均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