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宏观经济 >> 正文内容

商务部:对进口不锈钢无缝钢管进行反倾销立案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朱宇琛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9日

⊙记者 朱宇琛

商务部昨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若商务部最终做出损害裁决、征收反倾销税,正在快速发展的国内不锈钢无缝钢管企业可能将因此受益。

根据商务部公告,江苏武进不锈钢管厂和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于7月15日代表国内相关产业,正式提交了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环精密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宝钢股份也作为申请支持方出现在名单中。

根据审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商务部决定自2011年9月8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上述进口产品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内地同类产品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其中,倾销调查期为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据悉,此次被调查的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具有持久强度高、组织稳定性好、抗蒸汽氧化、高温耐蚀性优良等特点,主要用在超临界、超超临界电站锅炉的过热器、再热器上。我国部分企业如久立特材等已初步具备此类产品的生产能力,但日、欧等企业在生产技术和供应渠道上具有传统优势。

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的钢管产量占世界钢管产量的50%以上,其中,无缝钢管产量占世界无缝钢管总产量的60%以上。在毛利率方面,高性能无缝钢管明显高于普通钢材。

分享: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